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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听课评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教”与“学”的实际情况,对教师课堂教学做出客观评价,促进教师教学交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学校党政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二级学院院领导、教学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员及全体教师、教学管理干部等。
二、听课范围: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为学生开设的各类课程。
三、察看项目:
1、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案、讲义、实验准备等);
2、检查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态度、师德和仪表风范等情况;
3、重点考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4、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效果;
四、听课节数:
1、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不少于3节,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不少于5节;
2、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不少于3节;
3、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正副处长每学期不少于8节,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不少于3节;
4、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每学期不少于8节,其他领导每学期不少于5节,教学秘书每学期不少于3节;
5、教研室内同行或相近学科的教师每学期相互听课不少于5节;
6、校教学督导员依照《湖北文理学院教学督导条例》规定听课。
五、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根据教务处或二级学院提供的课程表确定听课时间及课程,原则上听课人员在听课前不通知被听课教师和上课班级;
2、听课人员须认真填写《湖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对所听课程进行客观评价;
3、听课意见应以适当的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或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学校教务处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
4、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教学督导员、教务处领导(干部)填写的《湖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交教务处存档;院(系)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师填写的《湖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交各学院存档。
六、听课结果:
1、学校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应对听课评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分析,研究制定提高教学质量的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优良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学校、各二级学院应将各级干部及教师听课情况作为其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
《湖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2014年9月16日
附:
湖北文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师用表)
授课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评价项目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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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 15分 |
1.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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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神饱满,仪表端庄,自然大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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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课认真,准备充分,教学内容娴熟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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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70分 |
4.语言规范、精炼,表达富有激情,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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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目标明确、具体;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安排得当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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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组织设计科学,教学环节环环相扣;有效调控课堂秩序,课堂教学效率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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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学内容安排合理,符合课程标准;能较好处理教材知识与学科发展动态和教师学术研究成果的关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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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多媒体课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与课堂讲授配合合理;有必要而规范的板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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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学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方法灵活、有效,富于启发性,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并给学生留有思考与讨论的空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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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讲授联系社会实际,浅显易懂,信息量适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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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讲解准确,说理透彻,举例贴切,讲练结合;条理清晰,逻辑性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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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安排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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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教学富有特色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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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15分 |
14.教学过程流畅,教学指令落实到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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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生注意力专注于课堂,积极参与教学,师生互动多,课堂气氛活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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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生能正确回答教师的问题,能就教学所涉问题提出疑问或质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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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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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语 |
评课教师(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