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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该平台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课程,专科和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时间:2016815日至95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201691324时。

      (二)报名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只接纳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

      二、报考联系方式:027-8787880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6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22-23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一、表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六、教材大纲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考生和助学机构应统一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发行中心购买自学考试指定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2015]7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16-17日、1022-23日。

      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3.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种植、养殖、农村社会化服务等4个专业,自2016年停止新生报考,2016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 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不再颁布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

      4.为优化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开考效益,自2016年起下列专业停止注册新生,专科段:通信技术(080706)、园艺(090104)、公关关系(050303)、小学教育(040103)、财税(020103)、基础教育(中文方向)(0401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独立本科:通信工程(080707)、计算机软件(0807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上述专业2016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5.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餐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6号)、《关于停考调查与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2号)、《关于停考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36号)、《关于停考中国移动商务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和嵌入式技术工程师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39号),我省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移动商务技术(专科、独立本科段)、嵌入式技术(专科、独立本科段)等专业,2016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除调查与分析专业外),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6.根据全国考委2011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7.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现已调整,增加选考模块,同时对课程结构、考试内容、方式进行了调整,详细情况咨询报考单位

      8.2015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企业财务管理(专科段、独立本科段)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高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办理注册报名手续。20155月以前注册的社会在籍考生,继续到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各项自学考试业务(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除外),2017年之前仍不能按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的,须将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武汉理工大学,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20155月以后报考上述四个专业的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办理各项自学考试业务,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027-87878802;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bcjw.com.cn

           9.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030109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0.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10月起,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1.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2.我省于2011年启动课程网络注册学习试点工作,课程网络注册学习” 采取网络+面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全国考办批准的远程交互式网络助学平台,为全体学习者提供由主考学校开发的优质课件资源,集教学、学习过程控制和学习效果评价于一体,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辅导的有机结合,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学业综合评价方式,即考生的课程最终成绩由网络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和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组成。咨询电话:027-87878802。

      13.考生可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或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4.考试成绩由市、州、县(区)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5.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实行网上办理,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31-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91-30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受理。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审核网上办理试行办法》(鄂考委办[2013]2号)。

      16.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8787880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请点击查阅:
 
               
2016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科
 
               
2016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本科
 
               
2016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专科
 
               
2016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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