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部队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考生不得着制服进入考点。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网上评卷的语文考试科目还须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卡,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和垫板带出考场。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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